2019年初,国务院印发的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发〔2019〕4号)中明确“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,具有同等重要地位。”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21号)中明确“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。”《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劳社厅发﹝2006﹞30号)中明确“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,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”。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》(豫政〔2012〕60号)中明确“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,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。”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郑州财经技师学院的批复》(豫政文﹝2015﹞104号)强调“同意在郑州财经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郑州财经技师学院”“郑州财经技师学院属于高等职业教育范畴,主要通过学制教育承担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养任务”。因此,按照文件要求,我院在技师学院设立后,主要承担招收学制教育高级工及预备技师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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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大中专学校联合招生网https://www.hnszzxx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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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生及毕业生待遇有关政策的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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